七旬患癌老人住房危机化解记:居住权入调解协议传递司法温度‌

  

  ——北京海淀法院创新适用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实现"三赢"

  核心事实‌

  2024年3月,北京海淀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遗产继承纠纷。罹患癌症的七旬老人凌黎(化名)因父母将唯一住房遗赠单位陷入生存困境,经法官创新适用民法典居住权制度,最终在保障单位产权完整性的同时,为老人守住"最后的家"。

  亲情与公益的碰撞:一套保障房牵动三方命运‌

  遗产困局‌:凌黎父母系某科研单位退休职工,2022年相继离世。母亲温雅生前立遗嘱将夫妻共有保障房赠与单位,并委托单位处理医疗存款;父亲凌云未留遗嘱但多次表达捐赠意愿。

  生存危机‌:作为独生女的凌黎2024年初确诊癌症晚期,无配偶子女、无固定收入,面临治疗资金与居所保障双重困境,被迫起诉要求分割父母遗产。

  争议焦点‌

  温雅遗嘱是否侵犯凌云法定继承份额

  特殊性质保障房如何分割变现

  身患绝症老人居住权益保障路径

  司法智慧破局:居住权写入调解协议‌

  调解方案亮点‌

  产权归属‌:涉案房屋完整产权归属单位,保障科研纪念场所改造规划

  居住保障‌:为凌黎设立永久居住权,确保其"住有所居"至终老

  医疗支持‌:单位支付房屋折价款46万元(双方议定),专项用于癌症治疗

  文化传承‌:凌黎将父母珍贵手稿、藏书捐赠单位,完成两代人精神传承

  法律创新‌

  承办法官援引《民法典》第366条,创造性将居住权制度嵌入调解协议:

  "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"

  裁判逻辑解码:在刚性法律中寻找柔性平衡‌

  三层递进式调解策略‌

  法律确权‌:确认凌云1/4份额按法定继承由凌黎获得,单位获得温雅遗嘱处分的3/4份额

  现实考量‌:保障房禁止市场交易属性决定传统分割方案不可行

  人文关怀‌:居住权制度实现"产权流动"与"居住稳定"动态平衡

  风险预警机制‌

  设立居住权登记备案制度,防范单位未来处置房产损害老人权益

  折价款由法院监管账户定向支付,确保专款用于医疗救治

  司法观察:居住权制度成家事纠纷化解新利器‌

  本案创下三个"首次":

  北京法院首次在继承纠纷中适用居住权调解

  保障性住房领域首次实现产权与居住权分离处置

  遗嘱捐赠与法定继承冲突案件首次达成"三赢"方案

  专家点评‌

  中国政法大学婚姻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:"此案开辟了涉特殊房产纠纷化解新路径——通过设立居住权,既尊重遗嘱自由,又保障生存权益,更维护了保障房的公共属性,堪称民法典时代家事审判的标杆案例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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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结语‌

  当冰冷的法律条文遇见滚烫的人间疾苦,海淀法院用"居住权+定向补偿"的调解方案给出了温暖答案。这不仅是个案的圆满,更是司法改革背景下,中国法院在家事审判领域践行"穿透式司法"的生动实践——既守住产权秩序底线,又托起民生保障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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